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4年8月2日15时40分左右,位于我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经济联合社枝园南街十巷8号的一栋村民自建楼房(属于原址拆建)业主刘细炳为贪图便宜,将工程违法发包给无任何资质的包工头陈金荣。陈金荣在组织施工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化粪池内拆除模板时,没有采取通风、送风等防护措施,没有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导致其本人、大儿子陈平平(进入化粪池作业)和老乡刘城国(抢救前两人)先后进入化粪池后3人中毒窒息死亡的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冒险作业,盲目蛮干。
包工头陈金荣在组织施工人员进入空气不畅、容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可能造成窒息中毒的化粪池作业前,没有采取通风、送风等防护措施,导致化粪池内存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下去作业时,又没有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导致其本人、大儿子陈平平(进入化粪池作业)和老乡刘城国(抢救前两人)先后进入化粪池后中毒窒息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屋主刘细炳违法发包自建房建设工程,且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缺失。
刘细炳作为事故楼房的建设者和发包方,贪图低廉的工程造价,违法将自建房建设工程发包给无工商营业执照、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陈金荣施工队;没有查验工程承包方陈金荣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有关资质;没有与工程承包方陈金荣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没有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工程施工期间,没有对工程承包方陈金荣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包工头陈金荣违法承包建设工程,并违法组织施工作业。
陈金荣明知其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但仍然违法承包刘细炳的自建房建设工程;在组织施工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化粪池内拆除模板时,没有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没有向施工作业人员告知危险因素和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没有按照危险作业管理规定,采取通风、送风等安全措施,没有督促施工作业人员佩戴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3、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经济联合社管理工作不到位。
该社作为辖区村民自建房建设工程的管理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刘细炳违法发包自建房建设工程、陈金荣施工队违法施工等违法行为。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确认,该起事故是一起违法发包村民自建房建设工程、违法施工、冒险蛮干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关处理意见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1、刘细炳: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经济联合社枝园南街十巷8号村民自建房的屋主、建设者和建设工程发包方。其违反规定,违法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无工商营业执照、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陈金荣施工队;未查验工程承包方陈金荣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有关资质;违反规定,未与工程承包方陈金荣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未有要求工程承包方陈金荣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措施,并向施工作业人员告知危险因素;未发现、劝阻和报告工程承包方陈金荣冒险蛮干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陈金荣: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人,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经济联合社枝园南街十巷8号村民自建房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和施工方。其违反规定,在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违法承包刘细炳的自建房建设工程;违反规定,在组织施工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化粪池内拆除模板时,未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未向施工作业人员告知危险因素和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未按照危险作业管理规定,采取通风、送风等安全措施,未督促施工作业人员佩戴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刑事责任追究。
(二)建议给予问责处理的单位。
大朗经济联合社作为辖区内村民自建房建设工程的管理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刘细炳违法发包建设工程、陈金荣施工队违法施工等违法行为,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的监督下,由白云湖街道办对大朗经济联合社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大朗经济联合社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对大朗经济联合社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建议给予问责处理的人员。
1、黄锦文: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经济联合社的社委,分管村建、国土工作。其未认真履行辖区内村民自建房建设工程的管理职责,督促国土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不力,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失职失察的领导责任。建议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的监督下,由白云湖街道办责成大朗经济联合社,按照该社内部奖惩制度,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2、黄有会: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经济联合社的国土办主任,负责国土、城管方面工作。其对辖区内村民自建房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刘细炳违法发包建设工程、陈金荣施工队违法施工等违法行为,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失职失察的直接管理责任。建议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的监督下,由白云湖街道办责成大朗经济联合社,按照该社内部奖惩制度,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四、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法发包、违法施工、冒险作业引起的较大事故。防范建议和措施如下:
(一)农民自建房不得贪图便宜,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资质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二)施工单位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时,一定要严格落实“先通风换气、再检测评估、后安排作业”和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的规定,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
(三)各区、县级市政府,各镇、街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村民自建房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警示教育。由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组织属地规划、国土、城管等部门和各镇、街,开展对辖区内村民自建房建设工程的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工程项目中存在的违法发包、违法施工、冒险作业等违法行为,并充分发挥群众、新闻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共同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由市建委负责,指导和督促在广州注册的施工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组织编制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培训教材和事故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重点是学习、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进一步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